胡展、李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358号建议《关于开展江岸区和谐大道翠柏路公交站规范化建设以及对江岸区长湖地社区辖区内的公交站台进行智能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贵代表提出的建议,市公交集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办理。5月13日,市公交集团会同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办、江岸区新村街道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了解和谐大道翠柏路公交站点和解放大道徐州新村公交站点现状情况并进行研究。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武政[2018]1号):“加快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在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及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中,建设单位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站点。”等文件精神,公交站点的建设主体和资产管理主体均不在市公交集团。
二、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就中心城区公交站点站牌及候车亭管理和经营事宜与市公交集团签订的《委托书》,市公交集团代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七个中心城区(新城区、功能区除外)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含相关政府投资平台)相关单位建设的现有公交站点站牌和候车亭实施日常维护、管理与经营。委托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42年3月31日止。
三、贵代表反映的江岸区和谐大道翠柏路公交站点改造和江岸区长湖地社区辖区内的公交站台智能化改造工作,涉及公交站点站牌及候车亭的新建和改造等工作,目前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正在协调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研究,市公交集团将配合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市公交集团公司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