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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有关条例解读(一)
    发布时间:2023-03-28

        问题表现: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相关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第六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七条第一款,……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纪法依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资料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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