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交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责任指标一览表(二)
发布时间:2008-6-30 累计点击数:
测评序号及内容
测评标准
☆Ⅲ—50 市民交通行为(重点为第3小项)
1)机动车遵守交通规章,主干道上每5公里违章停车不超过2辆;
随机抽查主干道1条。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主干道: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发生。
在交通、人流高峰期(7:30—9:00或16:30—18:30)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2处,每处15分钟。2外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主要交通路口一:主要交通路口二:
3)乘客自觉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公交始发站点一:公交始发站点二:
随机抽查市中心公交始发站点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52 人际互助
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儿者主动让座。线路一:
在市中心随机乘坐2条线路公交车,行程分别为5站次。线路二:
2条线路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70 公交站点布局
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有一站多线的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
随机抽查市中心的公交站点2处。2处均符合上述标准为符合。
Ⅲ—71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的现象
☆Ⅲ—72 交通秩序与管理
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主要公交站点为抽查范围)。
Ⅲ—108 创建氛围
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三、其它
测评序号及内容
测评标准
☆Ⅲ—28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1)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2)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宣传氛围及创城知晓率
公交站点及公交车上有浓厚的“创城”氛围,员工知晓率达100%
备注:
在“测评序号及内容”标“☆”的为行业直接承担的责任考核指标。
资料来源: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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